根据广东省环保厅、公安厅等五部门联合发出《关于珠江三角洲地区执行第四阶段国家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告》,我省珠三角地区将执行第四阶段(国Ⅳ)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详情见http://www.fsgajj.cn/fsjj/fsjj/View.aspx?id=401
关于实施《加强我市摩托车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告 为了加快我市公共交通发展步伐,进一步强化社会管理,改善城市发展环境,市政府决定从2010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加强我市摩托车管理的实施意见》,现特向社会通告。佛山市人民政府 二O一O年七月二十五日 加强我市摩托车管理的实施意见 为了加强我市摩托车管理工作,加快公共交通发展步伐,根据《印发加快佛山市公共交通发展的十大措施及实施方案的通知》(佛府办〔2007〕422号)的部署和《佛山市综合交通规划》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以《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和可持续性发展的要求,加强摩托车管理工作,确立公共交通在城市客运体系中的主导地位,逐步减少中心城区摩托车的使用量,建设低碳、环保城市。二、工作目标在公交相对完善的中心城区划定限摩区域,通过在限摩区域内停止摩托车注册登记,分路段、时段禁止摩托车通行,以及禁止限摩区域外注册登记的摩托车在限摩区域内行驶等一系列措施,引导市民绿色出行,促进我市社会环境、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使我市道路交通环境更加安全,空气质量更加良好,市容市貌更加优美。三、实施办法(一)调整摩托车注册登记政策按照“道路交通管理安全保障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及“区域有别、区别对待”的原则,适当调整现行的“一户一摩”入户政策:1、各区在中心城区划定限摩区域,停止摩托车注册登记;2、各区限摩区域外的中心城区仍然维持现状,实行“一户一摩”政策;3、除限摩区域、中心城区外的其余区域,摩托车注册登记政策由各区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二)实施摩托车交通管制措施按照“明确方向、循序渐进,分区域、分路(时)段、分步骤”实施的原则,加强交通管制,逐步达到加强管理的目的。分区域:先在公交相对完善的禅城中心城区、南海中心城区部分区域以及东平新城区部分区域实施,总结经验后,在南海限摩区域外的中心城区以及顺德、高明、三水区的中心城区实施。分路(时)段:在限摩区域内的主要路段实施交通高峰期禁行,逐步过渡到全天禁行。条件成熟后,向一般路段推行。分步骤:限摩工作实行“统一政策、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分步实施”。四、实施步骤具体工作分4个阶段推进:第一阶段:(2010年8月至2011年8月)(一)在禅城中心城区、南海中心城区部分区域以及东平新城区部分区域划定限摩区域,简称:禅桂新限摩区域。(二)制定限摩区域内停止摩托车注册登记及区域外摩托车禁止在限摩区域内通行的措施。给区域内的在册登记摩托车发放安装通行识别标志通行。(三)制定全市统一的摩托车提前报废操作办法和补偿标准,鼓励市民提前报废摩托车。(四)在限摩区域的边界线设置禁行标志牌。(五)在限摩区域内划设交通高峰时段禁止摩托车通行路段,并设置禁行标志牌。(六)各区制定加强摩托车管理的实施办法和应急预案。第二阶段:(2011年9月至2012年8月)(一)在禅桂新限摩区域内,将第一阶段实施高峰时段禁止摩托车通行的路段,调整为全天禁行,同时逐步增加高峰时段摩托车禁行的路段。(二)禅桂新限摩区域内继续实行摩托车提前报废、补偿政策。(三)顺德、高明、三水区参照禅桂新限摩区域第一阶段做法,在中心城区划定限摩区域开展相关工作。第三阶段:(2012年9月至2014年8月)(一)在禅桂新限摩区域内继续实行摩托车提前报废、补偿政策。(二)2014年8月底前,禅桂新限摩区域内全面禁止摩托车通行。(三)南海区适当扩大限摩区域,在限摩区域开展限摩工作。(四)顺德、高明、三水区参照禅桂新限摩区域第二阶段做法开展相关工作。第四阶段:(2014年9月至2016年9月)(一)2016年9月底前,全市各区中心城区限摩区域全面禁止摩托车通行。(二)2016年9月后,各区根据实际情况可逐步扩大限摩范围。五、保障措施(一)发展公共交通。加强摩托车管理工作与发展公交密切相关。要按照市政府《印发关于优先发展佛山市公共交通意见的通知》和《印发加快佛山市公共交通发展的十大措施及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加大投入,积极实施我市相关的交通、公交发展规划,落实公交优先发展各项工作。调整优化公交线路;更新和增加公交车、出租车辆;建设公共自行车系统;设置公交车专用道,提供快捷公交保障,确保2010年、2011年、2012年、2017年的全市公交分担率分别达到12%、15%、20%、30%,2020年中心组团达到60%。(二)制定特殊行业政策。制定公安、行政执法、邮政、快递、供水、供气、残疾人等特种行业(人群)使用摩托车的规定,为城市管理提供必要保障。(三)加强执法工作。组建多部门联合执法队伍,打击摩托车非法营运,大力整治违法进入限摩区域内的摩托车,强制报废(收缴)一批到期报废仍在使用和无牌无证、假牌假证的摩托车,不断减少摩托车的实际保有量。落实交通拯救车和违法车辆保管场,保障执法工作顺利开展。对违法违规摩托车的处理,统一执法程序和处罚标准,文明执法,防止出现“三乱”行为。附件1: 禅桂新限摩区域示意图 禅桂新限摩区域: 1、禅城区为除南庄以外的区域; 2、南海区为桂城街道东至桂澜路、南至佛山涌(禅城与桂城交界水道)、西至南一路、北至海八路的区域; 3、东平新城区为东至华阳路、南至富华路、西至汾江路南延线、北至东平水道。附件2:各区实行“一户一摩”政策的中心城区示意图图1:禅桂新中心城区东至佛山一环、东平水道、华阳路南延线,南至三乐路,西至禅西大道、东平水道、汾江河,北至桂丹路、海八路、佛山水道除限摩区域外的区域:图2:顺德区中心城区以大良街道西部边界、顺德支流、鸡鸦水道、桂洲水道、容桂水道以及桂畔海为界线的范围。图3:高明区中心城区荷城高明大道、沿江路、沧江路、荷香路、文昌路、文华路的范围。图4:三水区中心城区西南街道北至广三高速公路,西至工业大道,南至东平水道,东至西南涌的范围。附件3: 禅桂新限摩区域摩托车通行标识样式图 样式和规格:通行标识为红底白字标志,规格为长22厘米、宽8厘米,字样暂定为:“禅桂新通 二0一0 E000001-E999999”(禅城区段号)、“禅桂新通 二0一0 Y000001-Y999999” (南海区段号)、“禅桂新通 二0一0 X000001-X999999” (东平新城区段号)。
现在办理货车通行证有效期到8月31日止,从9月1日起,办理货车通行证需要提供绿色环保标志。
为创新宣传工作,拓展网上服务功能,完善网上信息收集反馈渠道,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升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水平。佛山交警支队车管所等部门在4月28日起,首次对外开通互联网上QQ,在线接受网民对我市交通管理工作的业务咨询和投诉。。根据业务分工,交警支队首次开通四个网上QQ号码,分别为:“佛山交警监督”(QQ号码:717975946);“佛山交警车管”(QQ号码:776744812);“佛山交警高速”(QQ号码:1291255501);“佛山交警一环”(QQ号码:1151451043)。网上QQ对与网民交流时间为正常工作日的上午10:00—11:00,下午3:00-4:00。“佛山交警监督”的QQ是接受网民对交警执法工作、窗口服务方面的投诉和建议;“佛山交警车管”、“佛山交警高速”、“佛山交警一环”的QQ分别根据各自的业务工作在线接受网民的咨询。交警部门欢迎广大网民,对我市的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献言献策,与我们一起共创平安交通、和谐佛山。
修订后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11号令)规定:驾驶证因逾期未换证或未提交体检证明被注销不超过两年的,驾驶人考试科目一合格后,可以恢复驾驶资格(具体要求请浏览本网站热点答疑和办事流程)。如符合恢复驾驶证资格条件的驾驶人请尽快到车管部门并办理恢复业务。
为了方便广大车主办理车辆相关事务,佛山交警信息服务网开设了"便民服务窗口",提供车船税、年票邮政代办缴款事务,欢迎大家登陆了解相关详情。
我市交警车管部门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实行机动车所有人通过互联网自编自选机动车号牌号码的便民措施,从2009年10月9日9时起正式推出机动车所有人通过互联网自编自选机动车号牌号码的新举措,广大市民在选号前,可登陆交警信息服务网(http://www.fsjj.gov.cn)或佛山警务在线(http://www.fsga.gov.cn)浏览《互联网自编自选机动车号牌号码业务指南》,了解更多相关详情。
从现在起凡在网上受理的禅城区内交通违法,在所有资料正确齐备的情况下,1个工作日内办结。其他四区内的交通违法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结。
在禅城区、三水区、高明区的车管部门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可通过网上服务大厅的车管业务功能模块修改车主联系方式。(该项功能免费)
佛山交警信息服务网让广大佛山市民体验到“足不出户,交管业务网上办”,更加清晰了解和掌握佛山交通服务信息。市民也可以通过本网站办理各项交通管理业务。真诚欢迎广大网友登录浏览、提出建议、反映问题。
6月1日开始佛山交警车管业务实施全市居民可在佛山任何一个区的车管部门办理汽车类新车注册等登记业务的便民措施。